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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四)

201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综合课试题(四)预览_试题下载  

     69.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唐律疏议·断狱律》规定:“诸断一罪窗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答三十。”“诸

  制杜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一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五、论述题:70小题,15分。将答案写在答题纸相应的位置上。

  70.运用法理学的知识,并适当结合我国现行宪法和古代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论述当代中国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D 2. D 3. C 4. B 5. A 6. B 7. A 8. D 9.B 10. A

  11. B 12.C 13. A 14. A 15. A 16. B 17. C 18.C 19. B 20. C

  21. A 22. D 23. A 24. D 25. B 26. C. 27. C 28. B 29.C 30. B

  31. A 32. C 33. A 34. C 35. D 36. A 37. A 38. A 39. C 40. C

  41.B 42. B 43. C 44. B 45. D

 

  二、多项选择题

  46. AC 47. ABCD 48. AD 49. ABC 50. ABCD

  51. ABC 52. ABD 53. ABCD 54. ABC 55. ACD

  56. ACD 57. BCD 58. ABCD 59. ABC 60. ABCD

  61. AC 62. AB 63. ACD

 

  三、简答题

  64.答案要点: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法律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

  (3)法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规范,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

  65.答案要点:

  (1)目的不同。民族区域自治是为解决民族问题而实行的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相结合的制度;特别行政区自治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赋予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制度。

  (2)适用区域不同。民族区域自治的适用区域是民族自治地方;特别行政区自治的适用区域是港,澳等地区。

  (3)自治程度不同。特别行政区的自治程度要高于民族区域自治。

  (4)法律依据不同。民族区域自.治的依据是《民族区域自治法》;特别行政区自治的依据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66.答案要点:

  宣布废除封建性、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规定以乡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确认人民对分得土地的所有权;确立土改的合法执行机关;确立保护工商业原则。

 

  四、分析题

  67.答案要点:

  (1)法院的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成立。

  (2)涉及的法理学知识和原理主要有

  ①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如责任法定原则;

  ②司法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③法律作用的局限性,如法律特性;

  ④法律与道德的不同;

  ⑤法治原则,如权利保障原则;

  (3)结合法理学上述知识和原理对法院的判决进行分析、说明。

  68.答案要点:

  (1)乡选举委员会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未经过预选程序。

  (2)乡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正式候选人人数与应选代表相同,违反了选举法关于直接选举中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3~1倍的规定。

  (3)乡选举委员会不确认独立候选人当选资格的决定违反选举法。选举法规定,选民投票时既可以填写候选人的名字,也可以另选他人。当选结果应以最后得票结果为准。

  69.答案要点:

  (1)凡断罪量刑皆须引用律、令、格、式正文为准,否则处笞刑三十。

  (2)凡皇帝针对某具体事项临时颁布的诏敕,未经整理成永格者事后不得再引用于断罪量刑。

  (3)若因引用未经整理的永格断罪量刑,致有出人人罪者,根据具体情况处以故意或过失出入人罪的刑罚。

  (4)这一规定反映了唐朝政府实施封建法制的愿望,同时也体现了对司法官员依法断罪的严格要求。

 

  五、论述题

  70.答案要点:

  (1)中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冈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是宪法这一规定在法律适用上的具体体现和要求。

  (2)公民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原则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一切公民应平等对待。

  第二,一切公民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法律权利,承担法律义务。

  第三,司法机关平等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追究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

  (3)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中,虽然也规定有诸如“断罪依律令”、“一断于法”等适用法律上的平等原则和制度,但同时又规定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八议”、“官当”、“准五服以制罪”等法律适用上不平等的原则和制度,封建社会中的许多特权思想在当代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

  (4)在司法实践中,要充分贯彻这项原则,必须坚持反对封建特权思想,与各种违背平等原则的封建残余作斗争;司法工作必须忠于事实,严格依法办事,平等适用法律。

  (5)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是反对特权、实现权利平等的重要保障;对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具有重要意义;认真实行这项原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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