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将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9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019年9月6日-9月16日 |
网上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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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9月17日 |
现场资格核验(节假日休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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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10日-9月18日 |
网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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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4日-11月7日 |
网上打印准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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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
领取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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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
2019年11月9日 |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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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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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0日 |
9:00-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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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底 |
通过报名网站 http://www.hljrsks.org.cn) 查询考试成绩 |
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临时身份证、军队人员有效证件(包括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的军﹝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二)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其他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四、网上查询成绩、合格标准
应试人员须按规定时间登录本网站的“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并关注“合格标准”栏目,查询合格标准。
五、领取证书
应试人员在查询成绩与合格标准后,在省直报名的请关注本网站的“证书办理”栏目,报名选择其他地市的,请关注报名地市考试管理机构的网站,按网站通知要求办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