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缆线的终端
1.缆线终端的一般要求:
(1)缆线在终端前,必须检查标签颜色和数字含义,并按顺序终端.
(2)缆线中产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3)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4)缆线终端应符合设计和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5)对绞电缆与插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2.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5类线不应大于13mm,4类线不大于25mm。
(2)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3)对绞线在与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下图规定:
(4)对绞电缆与rj45信息插座的卡子连接时,就按先近后远,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卡接。
(5)对绞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6)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处屏蔽罩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屏蔽罩360o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mm。
3光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2)光纤融接或机械接续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3)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4)跳线软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4.各类跳线的终端
(1)各类跳线缆和接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2)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10m。
f.工程验收
1.竣工技术文件应做到如下要求:
(1)工程竣工以后,施工单位应在工程验收以前,将工程竣工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交给建设单位。
(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安装工程量;
▲工程说明;
▲设备、器材明细表;
▲竣工图纸为施工中更改后的施工设计图;
▲测试记录;
▲系统如采用微机设计、管理、维护、监测,应提供程序清单和用户数据文件,如磁盘、操作说明等文件;
▲工程变更、检查记录及施工过程中,需更改设计或采取相关措施,由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之间的双方洽商记录;
▲随工验收记录;
▲隐蔽工程签证。
(3)竣工技术文件要保证质量,做到外观整洁、内容齐全、数据准确。
(4)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按如下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