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徐世宁等2位二级建筑师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原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销徐世宁和王灏二级建筑师注册,其相应的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同时作废(详细信息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注销注册的徐世宁等2位二级建筑师人员名单信息
下载附件:闽注建[2012]18号附件
福建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
关于注销徐世宁等2位二级建筑师注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二级注册建筑师个人和聘用单位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原建设部令第167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注销徐世宁和王灏二级建筑师注册,其相应的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同时作废(详细信息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注销注册的徐世宁等2位二级建筑师人员名单信息
下载附件:闽注建[2012]18号附件
福建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