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安全工程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发改委、财政部:核安全工程师考试收费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文 号:发改价格[2007]1925号

  发布日期:2007年08月04日

  生效日期:2007年08月04日

 

  发改价格[2007]192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环保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务局: 国家环保总局《关于报送注册核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环函[2006]403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41号)的规定,现将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环保总局所属核安全中心在组织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即《核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8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60元。

 

二、国家环保总局所属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在组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收取的考务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20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1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向考生收取的考试费标准仍按现行标准执行,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三、收费单位应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按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四、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自行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上述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146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二○○七年八月六日

 

 

 

国和网校预祝广大核安全工程师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核安全工程师考试报名事宜、考试信息、培训信息,可拨打国和网校全国客服电话010-62983637,或登录国和网校官方网站www.gohoedu.com 。如果您感觉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点下面分享一下吧!
核安全工程师课程试听

核安全工程师相关文章

考试图书

2020年核安全考试教材案例分析

出版社: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折扣价:¥120.00 元

原 价:¥120.00

2020年核安全考试教材专业实务

出版社: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折扣价:¥120.00 元

原 价:¥120.00

2020年核安全考试教材法律法规

出版社: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折扣价:¥120.00 元

原 价:¥120.00

2020年核安全考试教材综合知识

出版社:中国原子能出版社

折扣价:¥120.00 元

原 价:¥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