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对烟囱排放的监测设置做了哪些规定?
≥0.7MW(1t/h)各种锅炉烟囱应按GB5468—91和GB/T16157-1996的规定设置便于永久采样监测孔及其相关设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成使用(含扩建、改造)单台容量≥14MW(20t/h)的锅炉,必须安装固定的连续监测烟气中烟尘、SO2排放浓度的仪器。
【8】《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主要排放指标有哪些?
本标准分年限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烟气黑度的排放限值。
【9】《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本标准适用于除炼焦炉、焚烧炉、水泥厂以外使用固体、液体、气体燃料和电加热的工业炉窑的管理,以及工业炉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10】《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煤粉发电锅炉;单台出力65t/h以上燃油发电锅炉;各种容量的燃气轮机组的火电厂。单台出力65t/h以上采用甘蔗渣、锯末、树皮等生物质燃料的发电锅炉,参照本标准中以煤矸石等为主要燃料的资源综合利用火力发电锅炉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
【11】在《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对第3时段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限值是如何规定的?
各时段火力发电锅炉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表2规定的限值。氮氧化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执行表3规定的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