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可以向单位工商注册地所在的省级注册管理机构递交注册材料。
(一)初始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初始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电子数据一致)
2. 资格证书复印件;(需要有带建设部和人事部印章页和个人信息页)
3. 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印制身份证正反两面)
4. 聘用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6. 相应的业绩证明;(附在申请表上,需要盖聘用单位公章)
7. 逾期初始注册的(取得资格证书超过3年),应当提交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延续注册(需要同时网上申报电子数据)
1. 延续注册申请表;(需要与申报电子数据一致)
2. 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
3. 注册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