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生态系统都是多要素结合而成的统一体,是生态系统要素与结构的结合体现。
生态完整性主要有三个论点:
①整体大于它的各部分之和。各要素按照一定的规律组织起来就具有了综合性的功能,尤其是出现了新质,这是各要素独立存在时所没有的。
②一旦形成了系统,各要素不能再分解成独立要素存在。
③各个要素的性质和行为对系统的整体性是有作用的,这种作用是在各要素相互作用过程中表现出来的。
生态整体性是一定区域生态系统维持该区域各生态因子相互关系,并达到最佳状态的自然特性。
生态完整性一般包括面积和体系内在关系两个方面的因素。但并非面积大生态体系就完整,还与体系内的生态关系有直接联系。生态完整性是不同自然等级体系,如区域、景观、生态系统都具备的生态学特性,它由体系的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来度量,当体系未处在高亚稳定平衡状态,生产能力衰退到一定的阈值,则会由高一级的自然体系降低为低一级的自然体系,如由绿洲变为荒漠。群落的结构特征亦可被用作判别生态完整性的指标。
在生态影响评价中应注意:
生态完整性原理是开发建设项目生态影响评价的出发点。评价中既要从生态完整性角度分析生态环境现状,也要从开发建设项目的性质分析评价对生态完整性的影响。特别是在生态修复和改造过程中,应具有整体优化的概念,全面考虑。如,一个流域就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上游区域的开发、排污,必须考虑对下游地区的影响。流域开发必须从整体上全面考虑,不能仅考虑眼前的和局部地区的利益。
此外,开发建设项目应尽可能维护区域生态的完整性,生态完整性评价主要评价开发建设项目对区域植被的完整性和对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完整性的影响两个方面。特别是对重要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如,公路、铁路或管线穿越自然保护区,需分析对其完整性影响及可能导致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