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2019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知识点: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概念与特征

1、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律义务,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权利,而依法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2、特征:

1) 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 民事责任主要以保护被侵害人的权利为目的;

3) 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二、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以产生民事责任的法律基础为标准,民事责任分为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两大类。侵权责任又分为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行为。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 实施侵权行为

2. 损害事实发生

3. 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在特殊侵权行为中,职务侵权行为的发生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不当行为,且造成了实际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产品侵害责任、高度危险作业的损害责任、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责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监护责任等,根据侵权主体和损害事实的法定关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但建筑物等致人损害、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是根据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实行过错推定原则。

(三)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1. 一般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概括为违约行为、损害事实、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违约行为不具备免责条件四个方面;

2. 特殊违约构成要件则与当事人约定内容,以及违约责任具体形式密切相关。

三、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根据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审判实践,确定民事责任主要适用的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民事主体承担民事责任的前提是其在实施损害行为时主观上存在着过错。它是我国民事责任最主要的归责原则,适用于大多数的民事责任。

(二)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如果被侵权人能够证明行为人侵权,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合理推断行为人有过错并承担法律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在适用程序上,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即根据侵权事实和法律规定,先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若行为人不能提出自己没有过错的“反证”,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三)无过错责任原则:又称客观归责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领域或行业内,只要损害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行为造成的,则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都可确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主要包括:

1.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2. 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3. 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4. 建筑物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5.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四)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其之间发生的损害事实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加害人对被害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规则包括:

1.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侵权法律事实与过错责任原则相同。如果侵权法律事实按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则不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2.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基本条件是当事人双方对侵权行为均无过错。如果侵权事实的发生是双方过错或受害人一方过错引起,不应适用公平责任原则。

3.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的责任方式主要是经济赔偿。侵权行为人的赔偿包括受害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赔偿。

4. 公平责任原则适用结果是当事人双方分担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实际损失。双方分担损失并不一定平均承担,而是要根据损害事实和双方经济状况,公平合理地分担损失。

四、民事责任方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五、民事责任排除

民事责任排除是指行为人行为给他人合法利益造成损害,而依法免除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排除成立就是行为人采用的抗辩事由符合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责任排除的抗辩事由包括正当理由和外来原因。

(一)民事责任排除的正当事由

1. 依法执行职务

2. 正当防卫

3. 紧急避险

4. 其他事由

(二)民事责任排除的外来原因

1. 不可抗力:是指人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不可抗力独立于行为人意志之外,不受其支配和控制,因此而发生的损害,当事人免责。

2. 意外事件:是指非因行为人故意或过失而偶然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已经尽到了合理注意,但还是发生了通常难以发生的事故,在过错责任中免除当事人责任。

3. 第三人过错:是指行为人、被损害人之外的第三人对侵权行为有过错。如果第三人的过错独立于行为人,且构成全部损害结果,由第三人承担责任,行为人可以免责。

国和网校预祝广大注册设备监理师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注册设备监理师考试报名事宜、考试信息、培训信息,可拨打国和网校全国客服电话010-62983637,或登录国和网校官方网站www.gohoedu.com 。如果您感觉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点下面分享一下吧!
注册设备监理师课程试听

注册设备监理师相关文章

考试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