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广西南宁市出台《国有投资工程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定标办法》和《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目前,该市已正式启动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择优选拔工作。
该市规定,凡使用财政预算或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专项建设资金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和拆除工程,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一律适用合理定价评审随机抽取定标办法。
招标过程中,先由招标人提前公布工程合理价,再由国有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内的投标人按规定参加投标。在评标委员会通过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后,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该市制定《国有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明确预选承包商准入条件、申请材料、证明材料、特殊情况、评审程序、公示办法、异议处理等,细化预选承包商入选评分办法,明确资格条件、工程业绩、质量及安全奖惩情况、企业信用记录等的分值计算规则。审核分值达到合格线以上,且不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合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有行贿记录、围标串标等22种违规违纪行为的企业,方可列入该市预选承包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