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地址至少应当包括行政区域地名,街巷名或小区名,标志物名、兴趣点名或门(楼)址等类。有要求的地区可以在此基础类上继续细分。
行政区域地名至少细分为市(地区、自治州、盟)级、县(区、县级市)级、乡(镇、街道)级和行政村(社区)级四级子类。有要求的地区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细分。
街巷名至少分为街、巷两级子类。有要求的地区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细分。
趣点名至少分为制造企业、交通运输和邮政、信息传输和计算机服务、零售和批发、住宿和餐饮、金融和保险、房地产、商务服务、居民服务、教育科研、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文化体育娱乐、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13个子类。有要求的地区可以在此基础上继续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