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标准编制的依据及资料
1)GB/T 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2)GB/T 15660―95 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3)GB 917.1―2000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命名、编号和编码。
4)GB 917.2―2000 公路路线标识规则—国道名称和编号。
5)GB/T 919―2002 公路等级代码。
6)GB/T 17730―1999 国、省道主要控制点编码规则。
7)SL 213―98 水利工程基础信息代码编制规定。
8)JT/T 307―1997 公路及主要构筑物、管理养护单位代码、省干线(公路、桥梁、隧道、渡口)代码。
9)1:10 000基础地理信息更新与建库技术设计指南。
10)1:10 000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生产与建库总体技术纲要。
11)1:5万矢量地形要素(DLG)内容及分类代码表(暂行规定)。
12)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方案一)。
13)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征求意见稿)(方案二)。
14)土地分类法。
4 有关内容的说明
4.1 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是在我国现有1:500~1:1 000 000地形图图式及其相关的地形要素分类与代码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分类体系,从基础地理信息角度对地理信息要素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整理、归类与补充,通过要素的分类和编码确定类别、等级明确的代码结构,最终形成了我国统一和协调一致的《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标准,以满足我国当前大、中、小比例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建库以及数据交换、应用等需求。通过制定本标准代替现有的标准GB/T 13923―92 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GB 14804―93 1:500 1:1 000 1:2 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和GB/T 15660―1995 1:5 000 1:10 000 1:25 000 1:50 000 1:100 000地形图要素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与所替代的3个标准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引入了面向实体对象而非地形图的对象概念;
2)各级比例尺地形要素统一考虑,并对原3个标准中要素分类以及同一要素名称进行了统一;
3)要素的分类及其代码具有唯一性;
4)对要素重新进行6位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