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什么是测量结果的复现性
答:在改变了的测量条件下,同一被测量的测量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注:
(1)在给出复现性时,应有效地说明改变条件的详细情况。
(2)改变条件可包括:测量原理;测量方法;测量仪器;观测者;参考测量标准;地点;使用条件;时间。
(3)复现性可用测量结果的分散性定量地表示。
(4)测量结果在这里通常理解为已修正结果。
5、什么是测量不确定度
答:表征合理地赋予被测量值的分散性与测量结果相联系的参数。
注:
(1)此参数可以是诸如标准偏差或其倍数,或说明了置信水准的区间的半宽度。
(2)测量不确定度由多分量组成。其中一些分量可用测量列结果的统计分布估算,并用实验标准偏差表征。另一些分量则可用基于经验或其他信息的假定概率分布估算,也可用标准偏差表征。
(3)测量结果应理解为被测量之值的最佳估计,而所有的不确定度分量均贡献给了分散性,包括那些由系统效应引起的(如与修正值和参考测量标
6、什么是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注:(1)校准结果既可给出被测量的示值,又可确定示值的修正值。
(2)校准也可确定其他计量特性,如影响量的作用。
(3)校准结果可以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
(4)有时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形式的一系列校准因数来表示校正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