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黔人社通[2019]126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健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创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贵州省2019年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专项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焦加快建设人才强省目标,坚持能力导向,着力培养聚集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按照社会公认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打破年度评审模式,坚持重能力、重业绩,不拘一格评价人才。
二、申报对象
2018年1月1日以来,从外省引进到我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须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急需紧缺人才须用人单位提供引进说明1份,并加盖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社部门公章。
三、评审原则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开展全省“绿色通道”高级职称、省直单位中级职称评审。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绿色通道”中级职称评审。
“绿色通道”职称评审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贡献及其发展潜力,按照现行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申报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资格台阶限制;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要求;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四、推荐审核
本次职称评审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各地、各主管部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按评审权限统一送评;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听取用人单位意见,并在本部门(单位)进行公示,通过细致扎实的工作,确保把真正有能力、有实绩的引进人才推荐出来。
五、评审要求
1、参加“绿色通道”职称评审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聘任时间)终算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2、国家和省已开展“以考代评”及“考评结合”系列(专业)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3、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由学校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推荐申报。
4、按规定需具备准入资格的系列(专业),申报人应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从事教学工作、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申报人员,可先申报参加评审,若评审通过的,待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资格手续)。
六、全省高级职称、省直单位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要求1、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1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送地点: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贵阳市延安中路20号信合大楼2114室)。
3、申报材料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有关要求》(见附件)填写、装订,对填写、装订不规范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4、申报材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自行报送的申报材料),同时报送《贵州省“绿色通道”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花名册》一份(附excel格式电子数据)。
5、申报人员须提供任现职以来(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参加工作以来)能完整反映本人工作业绩、学术水平、技术能力、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大学期间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等不计入其业绩、学术范畴,但可供评审时参考)。
七、全省高级职称、省直单位中级职称评审其他事项1、政策性审查结果和评审结果将于2019年8月左右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示,请推荐单位和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对审查结果或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如实反映相关情况,由省职称工作机构核实处理。
2、本通知和有关表格可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飘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栏下载(网址: http://rst.guizhou.gov.cn)。
3、评审费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收取后统一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由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退还申报人员。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有关要求.doc【下载】
相关表格.zip【下载】
(联系人:谷雨联系电话:0851-85837326)
来源: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