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定于6月1日至6月20日,各地级市亦可适当延长到7月20日。
报名办法
按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向所在地市统计局(统考办)报名。省直单位、中央驻穗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集中统一到省统计局人事处报名。咨询报名电话:020—83134074。
报考人员须填写《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表)一份,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
各市统考办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统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1年12月底止。
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收费。各市报考点按报名人数通过非税收入系统上交省考务费每人45元(含试卷费、管理费等)。省直和驻粤单位每人收费100元(每科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