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国家统计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高级成绩达到90分为合格(试卷满分为150分)。
二、由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向各地发送2011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光盘和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根据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统考办字〔2011〕2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统计局云人社发〔2012〕48号文件,现将我省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告如下:
一、国家合格标准。《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国家合格标准为90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150分)。我省合格人数为9人。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5年。
二、省内合格标准。根据我省统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现状和统计业务工作实际需求,确定我省2011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省内合格标准为:《高级统计实务》科目考试75分(该科目试卷满分为150分)。全省合格人数为15人。合格证书在2012年底以前参加一次评审有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统计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