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批准何发兰等7人为执业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桂会协[2018]20号
何发兰等7位申请人:
你们报送的有关执业注册会计师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兹批准何发兰、方道临、王威、李丹、覃丽凤、李海杰、黄宝军7人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
执业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注册会计师专业标准与执业准则,遵守职业道德。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