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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国和网校  [2013-02-20 20:57:00 ]  【
内容摘要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上午9时起至2013年3月22日下午17时截止。

穗人考中心函〔2013〕25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机构,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在广州市报名参加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登陆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并经过“网上预报名”和“报名缴费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上午9时起至2013年3月22日下午17时截止。自2013年3月22日下午17时起,将关闭报名网关,不再办理补报手续。

2.在上述时间区间内,进入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经过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考生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 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 kb之间,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缴费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3.考生请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4.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

(二)报名缴费确认时间、地点

1.报名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3月18日-3月22日(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缴费确认手续办理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83543605,邮箱地址:gzexam@163.com)。

3.无主管部门的单位可到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04号华普大厦西座一楼人事代理大厅,联系电话:85597377,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名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考生应对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三、考试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注意: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 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场设置

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五个工作日内(即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自行从网上下载并用A4纸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考试当天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即“两证”赴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用书

考生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事宜,请登录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1.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4.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5.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3年2月17日

附件1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四)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五)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

附件3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附件4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附件5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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