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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总复习:技术导则与标准(二)

国和网校  [2009-04-07 11:19:00 ]  【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环境影响评价本身是一种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并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践检验不断改进、拓展和完善,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又是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是需要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一项法律制度。因此,为了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和指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国家制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成为最为直接和有效的管理措施。从1993年起陆续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之后,随着环境技术的不断发展,多项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技术导则相继出台,规定这些技术导则的一般原则、技术方法、评价内容和相关评价要求,是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制订的目的和任务。
  第一节总纲的适用范围和发展趋势
  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是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3年发布并于1994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1986年颁布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其目的主要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以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现行总纲主要针对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定,规定了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并提出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参照总纲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其解释权由现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与管理程序相对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可以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即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和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一、准备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阶段,主要完成以下工作内容。首先是研究有关文件,包括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技术导则和相关标准、建设项目依据、可行性研究资料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之后需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艺流程确定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可以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如果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该阶段的主要成果是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将以上这些工作的内容和成果全部融入其中;如果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无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二、正式工作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之后根据污染源强和环境现状资料进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并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法律法规和标准等的要求以及公众的意愿,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若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多个厂址的比选,则需要对各个厂址分别进行预测和评价,并从环境保护角度推荐最佳厂址方案;如果对原选厂址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选厂址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第三阶段是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建议,并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或报告表的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可以下图表示。
  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要素
  环境是由不同的环境要素组成的,即:大气、水、声环境、土壤、生态、人群健康状况、文物与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珍贵景观、地质环境以及日照、热、振动、放射性、电磁与光辐射波等。其中的一些环境要素还可以继续划分,如水可以分为地面水和地下水;生态可以分为自然生态、农业生态、城市生态、陆域生态、水生生态、海洋生态等。对上述各环境要素的影响评价统称为单项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其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分别编制环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别划分评价等级。各单项环境要素评价划分为三个工作等级,例如,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总纲中只对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划分工作等级提出原则要求,各单项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详细规定,则应依照相应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导则执行。
  不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要求的环境影响评价深度不同。对于一级评价,要对单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和深入的评价,对该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影响预测、评价影响和提出措施,一般都要比较全面和深入,并应当采用定量化计算来描述完成。对于二级评价,要对单项环境要素的重点环境影响进行详细、深入评价,一般要采用定量化计算和定性的描述来完成。对于三级评价,对单项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进行一般评价,可以通过定性的描述来完成。
  对每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而言,各单项环境要素评价的工作等级不一定相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其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等级不一定全都很高。一般而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其大多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均低于三级,个别主要的单项环境影响可以通过编制评价专题完成,评价专题的评价等级依据单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进行。另外,不是每一个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都要包括所有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对于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不涉及的环境要素,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
  建设项目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主要按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进行划分。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主要包括:工程性质,工程规模,能源、水及其他资源的使用量及类型,污染物排放特点如污染物种类、性质、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浓度等,工程建设的范围和时段,生态影响的性质和程度等。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主要包括:自然环境条件和特点、环境敏感程度、环境质量现状、生态系统功能与特点、自然资源及社会经济环境状况,以及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引起现有环境特征发生变化的范围和程度等。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调整
  对于某一具体建设项目,其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可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特点、所在地区环境特征、国家或地方政府对环境的有关特殊要求等进行适当调整,但调整的幅度上下不应超过一级,并应说明调整的具体理由。如在生态敏感区域建设可能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生态环境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应进行提级;废水排入下游污水处理场的建设项目,其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可以降级。 四节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一、工程分析的基本原则
  工程分析是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提供数据,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和采取相应环境措施提供基础,并为建设项目的环境决策提供服务,总纲要求在工程分析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1)提出的数据资料一定要真实、准确、可信。对于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技术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数据、图件等,要能够满足工程分析的需要和精度要求,并应进行分析、复核校对后引用。
  (2)凡是可定量表述的内容,如污染物的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应通过分析尽量给出定量的结果。
  随着环境影响评价的不断发展,在实际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对工程分析的要求越来越高,除坚持以上原则外,还要求:
  第一,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如产业政策、能源政策、土地利用政策、环境技术政策、节约用水要求以及清洁生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以新带老”原则等。
  第二,工程分析要突出重点、表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特征。要根据各类型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抓住其对环境可能产生较大不利影响的主要因素进行深入分析。
  第三,工程分析应在对建设项目选址选线、设计建设方案、运行调度方式等进行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二、工程分析的主要内容
  工程分析应对建设项目全部项目组成和所有时段的全部行为过程的环境影响因素及其影响特征、强度、方式等进行详细分析与说明。工程分析包括以下内容:
  1.工艺过程分析
  通过对工程选址、选线、各时段及工艺过程的分析,了解对环境产生的各类影响的来源,各种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给出种类、性质、产生量、产生浓度、削减量、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去向及达标情况,给出噪声、振动、热、光、辐射等污染的来源、特性及强度,各种废物的治理、回收、利用措施状况,运行与污染排放间的关系等。
  2.资源、能源的储运分析
  通过对建设项目资源、能源、产品、环节的分析,核定这些环节的污染来源、达标情况等,明确有关环境影响的来源。废物等的装卸、搬运、储存、预处理等种类、性质、排放方式、强度、去向。
  3.交通运输影晌分析
  结合资源、能源、产品、废物的储运,给出其各自的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空运、水运及管道运输等,分析物流输入、输出平衡表,及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建设和运行,使当地及附近地区交通运输量增加和运量调整所带来环境影响的类型、因子、性质及强度。
  4.厂地的开发利用分析
  通过了解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地利用规划,分析项目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性,及项目建设开发利用土地带来的环境影响因素。
  5.非正常工况分析
  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泄漏等情况时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进行分析,找出污染物排放的来源、种类与强度,发生的可能等。
  三、工程分析的方法
  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等技术资料的详尽程度,其工程分析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目前采用较多的工程分析方法有: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和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
  类比分析法要求时间长,需投入的工作量大,但所得结果较准确,可信度也较高。在评价工作等级较高、评价时间允许,且又有可资参考的相同或是相似的现有工程时,应采用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以理论计算为基础,比较简单,但是具有一定局限性,不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在理论计算中的设备运行状况均按照理想状态考虑,计算结果大多数情况下数值偏低,不利于提出合适的环境保护措施。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最为简便,当评价工作等级要求较低、评价时间短或是无法采取类比分析法和物料平衡计算法的情况下,可以采用此方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可以作为类比分析法和物料平衡计算法两种方法的补充,但是采用此方法所获得的工程分析数据准确性较差,不适用于定量程度要求高的建设项目。
  四、工程分析的阶段划分
  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可以分为不同的阶段,包括施工阶段、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即退役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性质和实施周期,可选择其中的不同阶段进行工程分析。
  所有的建设项目都应分析运行阶段所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两种情况。对服务运行期长、或是随时间的变化其环境污染、生态影响可能增加或是变化较大,同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和环境保护要求较高时,还可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特性将运行阶段划分为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
  部分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长、影响因素复杂且影响区域广,因此需进行建设期的工程分析;个别建设项目由于运行期的长期影响、累积影响或毒害影响,会造成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发生质的变化,如核设施退役或矿山退役等,因此需要进行服务期满的工程分析。对某些在实施过程中由于自然或人为原因所酿成的爆件具备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五、工程分析的重点
  通过工艺过程分析、核算,确定污染源强,其中应注意非正常工况污染源强的核算与确定。资源能源的储运、交通运输及厂地开发利用分析的内容与深度,应根据工程、环境特点及评价工作等级决定。 第五节环境现状调查
  一、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
  (1)根据建设项目污染源、影响因素及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并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数,包括因素、项目及重点因子。
  (2)环境现状调查时,首先应搜集现有的资料,当这些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需进行现场调查和测试。搜集现有资料应注意其有效性。
  (3)环境现状调查中,对环境中与评价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部分,如大气、地面水、地下水等,应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对这些部分的环境质量现状应有定量的数据并做出分析或评价;对一般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调查,应根据评价地区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删。
  二、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
  环境现状调查的常见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法和遥感方法。
  收集资料法应用范围广、收效大,比较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环境现状调查时,应首先通过此方法获得现有的各种有关资料,但此方法只能获得第二手资料,而且往往不全面,不能完全符合要求,需要其它方法补充。
  现场调查法可以针对使用者的需要,直接获得第一手的数据和资料,以弥补收集资料法的不足。这种方法工作量大,需占用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有时还可能受季节、仪器设备条件的限制。
  遥感方法可从整体上了解一个区域的环境特点,可以弄清人类无法到达地区的地表环境情况,如一些大面积的森林、草原、荒漠、海洋等。此方法一般只用于辅助性调查。在环境现状调查中,使用此方法时,绝大多数情况不使用直接飞行拍摄的办法,只判读和分析已有的航空或卫星相片。
  三、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
  1.地理位置
  建设项目所处的经度、纬度,行政区位置和交通位置,并附区域平面图。
  2.地质环境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当地的地质状况,如:当地地层概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如岩层、断层及断裂等以及与其相应的地貌表现,物理与化学风化情况,当地已探明或已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且与地质条件无关时,地质环境现状可不叙述。
  评价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矿山以及其它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时,对与建设项目有直接关系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断裂、坍塌、地面沉陷等不良地质构造,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一些特别有危害的地质现象,如地震,也须加以说明,必要时,应附图辅助说明。若没有现成的地质资料,应根据评价要求做一定的现场调查。
  3.地形地貌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简要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地形特征、相对高差的起伏状况,周围的地貌类型如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以及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等情况。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现象及分布情况,若不直接或间接危胁到建设项目时,可概要说明其发展情况。若无可查资料,需做一些简单的现场调查。
  当地形地貌与建设项目密切相关时,除应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附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地形图,特别应详细说明可能直接对建设项目有危害或将被项目建设诱发的地貌现象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必要时还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调查。
  4.气候与气象
  一般情况下,应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大气环境状况,如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主要气候特征,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风玫瑰图,年平均气温,极端气温与最冷月和最热月的月平均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数,降水量极值,日照,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台风、飓风等。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根据评价需要,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区的大气边界层和大气湍流等污染气象特征进行调查与必要的实际观测。
  5.地面水环境
  应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地面水状况,如:水系分布、水文特征、极端水情;地面水资源的分布及利用情况,主要取水口分布,地面水各部分如河、湖、库之间及其与河口、海湾、地下水的联系,地面水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以及地面水的污染来源等。如果建设项目建在海边时,应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海湾环境状况,如:海洋资源及利用情况,海湾的地理概况,海湾与当地地面水及地下水之间的联系,海湾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污染来源等。
  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地面水或海湾环境影响评价,除应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应增加水文、水质调查、水文测量及水利用状况调查等有关内容。地面水和海湾的环境质量,以确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或海水水质标准限值为基准,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分别进行评价。
  6.地下水环境
  根据现有资料简述下列内容:地下水资源的赋存及开采利用情况,地下潜水埋深或地下水水位,地下水与地面水的联系以及地下水水质状况与污染来源。
  若需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除要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对水质的物理、化学特性,污染源情况,水的储量与运动状态,水质的演变与趋势,水文地质方面的蓄水层特性,承压水状况,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与采补平衡分析,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划分,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等做进一步调查,若资料不足时应进行现场监测和采样分析。地下水环境质量,以确定的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为基准,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分别进行评价。
  7.大气环境
  应根据现有资料,简单说明建设项目周围地区大气环境中主要的污染物、污染来源及其污染物质、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等。如需进行建设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应对上述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详细调查。
  对于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应收集评价区内及其界外区各例行大气环境监测点的近三年监测资料,统计分析各点主要污染物的浓度值、超标量、变化趋势等。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大气环境特征、大气功能区类别及评价等级,在评价区内按以环境功能区为主兼顾均布性的原则布点,开展现场监测工作。三级评价,可只利用评价区内已有的例行监测资料,无资料利用或是一、二级评价时,应适当布点进行监测。监测应与气象观测同步进行,对于不需气象观测的三级评价项目应收集其附近有代表性的气象台站各监测时间的地面风向、风速资料。大气环境质量,以确定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为基准,采用单因子指数法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分别进行评价。
  8.土壤与水土流失
  可根据现有资料简述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主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成土母质,土壤层厚度、肥力与使用情况,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其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等。当需要进行土壤环境影响评价时,除应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成分与结构,颗粒度,土壤容重,含水率与持水能力,土壤一次、二次污染状况,水土流失的原因、特点、面积、侵蚀模数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时要附土壤和水土流失现状图。
  9.生态调查
  应根据现有资料简述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植被情况如类型、主要组成、覆盖度、生长情况等,有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或稀有的、特有的、受威胁危害的或作为资源的野生动、植物,当地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如森林、草原、沼泽、荒漠、湿地、水域、海洋、农业、城市生态等及现状。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小,又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时,这一部分可不叙述。若建设项目规模较大,需要进行生态影响评价时,除应详细叙述上面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外,还应根据需要选择以下内容进一步调查: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物质循环状况,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因素,重要生态环境情况,主要动植物分布、重要生境、生态功能区及其他生态环境敏感目标等。
  10.声环境
  需根据评价级别、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及环境影响预测评价需要等因素,确定声环境现状调查的的范围、监测布点与污染源调查工作,如现有噪声源种类、数量及相应的噪声级,现有噪声敏感目标、噪声功能区划分情况,各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现状、超标情况、边界噪声超标以及受噪声影响的人口分布。环境噪声现状调查的基本方法是:收集资料法、现场调查和测量法。应根据噪声评价工作等级相应的要求确定是采用收集资料法还是现场调查和测量法,或是两种方法相结合。如果需要,应选择有代表性点位进行现场监测。
  11.社会经济
  包括社会经济、人口、工业与能源、农业与土地利用、交通运输等。主要根据现有资料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简要叙述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现有厂矿企业的分布状况,工业生产总产值及能源的供给与消耗方式等;公路、铁路或水路、航空方面的交通运输概况,以及与建设项目之间的关系;居民区的分布情况及分布特点,人口数量、人口密度、受教育水平、就业及人均收入等;可耕地面积,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构成及产量,农业总产值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农田保护区分布,人均土地资源,农业基础设施等。若建设项目需进行土壤与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则应附土地利用图。
  当建设项目规模较大,且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或项目建设期长、影响区域较广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调查。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选定相应评价指标。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如水电水利工程,需进行人群健康调查及影响评价。
  12.人文遗迹、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
  人文遗迹指遗存在地面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物,一般包括具有纪念意义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纪念物或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长城、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庙、石刻等。自然遗迹指自然形成的具有地质学、地理学、生态学意义的遗存物,如温泉、洞穴、火山口、古化石、贝壳堤、特别地貌等。“珍贵”景观一般指具有生态学和美学及社会文化珍贵价值、必须保护的特定的地理区域或景物现象,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游览区、疗养区、珍贵自然景观、奇特地貌景观、温泉以及重要的具有政治文化、纪念意义的建筑、设施和遗址等。需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建设项目周围有哪些重要遗迹与“珍贵”景观;重要遗迹或“珍贵”景观对于建设项目的相对位置和距离,其基本情况以及国家或当地政府的保护政策和规定等。
  如建设项目需进行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的影响评价,则除应较详细地叙述上述内容外,还应根据现有资料并结合必要的现场调查,进一步叙述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对人类活动的敏感性。这些内容有:它们易于受哪些物理的、化学的或生物学的影响,目前有无已损害的迹象及其原因,主要的污染或其它影响的来源;景观外貌特点,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中珍贵的动、植物种类,以及人文遗迹、自然遗迹或“珍贵”景观的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美学的、历史的、艺术的和科学的价值等;有无保护规划及保护级别,目前管理水平等。
  13.人群健康状况
  当建设项目规模较大,且拟排污染物毒性较大时,应进行一定的人群健康调查。调查时,应根据环境中现有污染物及建设项目将排放的污染物的特性选定指标。
  14.其它
  根据当地环境情况及建设项目特点,决定放射性、光与电磁辐射、振动、地面下沉及其他项目等是否列入调查。 第六节环境影响预测
  一、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
  (1)对于已确定的评价项目,都应分析、预测和评估建设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根据其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的特性和当地的环境保护要求确定分析、预测和评估的范围、时段、内容及方法;
  (3)应尽量考虑预测范围内规划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二、环境影响预测的方法
  预测环境影响时应尽量选用通用、成熟、简便并能满足准确度要求的方法。目前使用较多的预测方法有: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类比分析法和专业判断法等。
  1.数学模式法
  能给出定量的预测结果,但需一定的计算条件和输入必要的参数、数据。一般情况此方法比较简便,应首先考虑。选用数学模式时要注意模式的应用条件如实际情况不能很好满足模式的应用条件而又拟采用时,要对模式进行修正并验证。
  2.物理模型法
  定量化程度较高,再现性好,能反映比较复杂的环境特征,但需要有合适的试验条件和必要的基础数据,且制作复杂的环境模型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在无法利用数学模式法预测而又要求预测结果定量精度较高时,应选用此方法。
  3.类比分析法
  预测结果属于半定量性质。如由于评价工作时间较短等原因,无法取得足够的参数、数据,不能采用前述两种方法进行预测时,可选用此方法。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中常用此方法。
  4.专业判断法
  是定性地反映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建设项目的某些环境影响很难定量估测,如对人文遗迹、自然遗迹与“珍贵”景观的环境影响等,或由于评价时间过短等无法采用以上三种方时可选用此方法,生态影响预测采用的生态机理分析法、景观生态分析法等属此类方法。
  三、环境影响时期划分及环境影响预测时段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按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可以划分为建设阶段的环境影响、生产运行阶段的环境影响和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三种。生产运行阶段可分为运行初期和运行中后期。
  所有建设项目均应预测生产运行阶段,正常排放和不正常排放两种情况的环境影响。大型建设项目,当其建设阶段的噪声、振动、地面水、大气、土壤等的影响程度较重,且影响时间较长时,应进行建设阶段的影响预测。矿山开发等建设项目应预测服务期满后的环境影响。
  在进行环境影响预测时,应考虑环境对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情况,应该考虑两个时段,即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最差的时段即对污染来说就是环境净化能力最低的时段和污染影响的承载能力一般的时段。如果评价时间较短,评价工作等级又较低时,可只预测环境对污染影响承载能力最差的时段。
  四、环境影响预测的范围
  环境影响预测范围的大小、形状等取决于评价工作的等级、工程特点和环境特性及敏感保护目标分布等情况,同时在预测范围内应布设适当的预测点或断面,通过预测这些点或断面所受的环境影响,由点及面反映该范围所受的环境影响。预测点的数量与布置,因工程和环境的特点、敏感保护目标的保护要求、当地的环保要求及评价工作的等级而不同。具体的预测范围和预测点、断面设置,因环境要素的不同而不同:如大气环境的影响预测范围以边长和面积表示,预测点以相距污染源的方位和距离表述;河流水环境的影响预测范围以河流上下游距离和预测断面表示。具体规定在各单项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确定。
  五、环境影响预测的内容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是指对能代表评价区的各种环境质量参数变化的预测。环境质量参数包括两类:一类是常规参数,一类是特征参数。前者反映该评价项目的一般质量状况,后者反映该评价项目与建设项目有联系的环境质量状况。各评价项目应预测的环境质量参数的类别和数目,与评价工作等级、工程和环境特性及当地的环保要求有关,在各单项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中做出具体规定。
  预测应给出具体结果,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注意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建设项目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如不能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应在计算环境容量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或区域削减量提出要求,并给出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控制、实施环保措施和区域削减计划后的预测结果。
  如要进行多个厂址或选线方案的优选时,应对每个选址或选线方案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第七节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一、单项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原则
 
 (1)单项评价方法是以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标准为依据,评定与估价各评价项目的单个质量参数的环境影响。预测值未包括环境质量现状值(即背景值)时,评价时注意应叠加环境质量现状值。
  (2)在评价某个环境质量参数时,应对各预测点在不同情况下该参数的预测值均进行评价。
  (3)单项评价应有重点,对影响较重的环境质量参数,应尽量评定与估价影响的特性范围、大小及重要程度。影响较轻的环境质量参数则可较为简略。
  二、多项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原则
  (1)多项评价方法适用于各评价项目中多个质量参数的综合评价,所采用的方法分见有关各单项影响评价的技术导则。
  (2)采用多项评价方法时,不一定包括该项目已预测环境影响的所有质量参数,可以有重点地选择适当的质量参数进行评价。
  (3)建设项目如需进行多个厂址优选时,要应用各评价项目(如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等)的综合评价进行分析、比较,其所用方法可参照各评价项目的多项评价方法。
  第八节报告书结论的编写
  一、编写原则
  报告书的结论就是全部评价工作结论,编写时要在概括和总结全部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客观地总结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与当地环境的关系。
  二、编写要求
  编写结论与编写报告书其他部分一样,应该文字简洁、准确,同时最好分条叙述,以便阅读。
  三、内容
  报告书结论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概括地描述环境现状,同时要说明环境中现已存在的主要环境质量问题,例如某污染物浓度超过了标准,某些重要的生态破坏现象等。
  (2)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影响源及污染源状况。
  根据评价中工程分析结果,简单明了地说明建设项目的影响源和污染源的位置、数量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浓度与排放量、排放方式等。
  (3)概括总结环境影响的预测和评价结果。
  结论中要明确说明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及其评价,特别要说明叠加背景值后的影响。
  (4)对环保措施的改进建议。
  报告书中如有专门章节评述环保措施(包括污染防治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环境监测施等)时,结论中应有该章节的总结。如报告书中没有专门章节时,在结论中应简单评述拟采用的环保措施。同时还应结合环保措施的改进与执行,说明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的各不同阶段,能否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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