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环评师 > 备考经验

环境影响评价知识点: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及其立法设想

国和网校  [2010-09-04 19:38:00 ]  【
  其实,自1997年《刑法》修订以来,为了制裁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地方检察院已经提起部分环境民事公诉,只不过是以刑事附带民事的形式而提起。例如:
  ——1998年山西省运城市检察院在针对天马造纸厂厂长杨军武重大环境污染行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就公众饮用水源遭受污染附带提起民事公诉。当年917日,运城市法院除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杨军武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外,同时判处杨军武赔偿民事损失36万元;同年127,运城地区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1999年,四川省名山县检察院在针对恒达化工厂重大环境污染行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也就公共水源遭受污染附带提起民事公诉。当年91日,名山县法院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判处恒达化工厂罚金5万元;厂长林卿书因同罪被判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操作工刘安华因同罪被判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法院还同时判处化工厂赔偿国家、集体和个人经济损失34万元。
  ——2002年,四川省泸州市检察机关为环境公益事业,在全省首次附带提起刑事附带环境民事公诉案件,并获法院支持:古蔺县石宝镇重大森林火灾肇事者黎伯伦被判徒刑1年,并处承担在200210月至20078月期间,补种林木29848株。
  ——再如湖南省安化县检察院在对梅城镇卫生纸厂的重大环境污染行为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就公共环境遭受污染附带提起民事公诉。据中国环境报2004419报道,法院除对责任人龙金林、张旭龙和刘满元分别判处徒刑
相关推荐
  • 复习辅导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