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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8年度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8年度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出版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8〕50号)精神,为做好2018年度全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经省职改办同意,现将本次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8年度在岗且符合相应级别申报条件,从事出版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此次评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2018年湖北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按照省职改办《湖北省出版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34号)规定执行。

三、政策要求

1.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前置必备条件。

2.非公有制单位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须经由聘用单位推荐,其业绩材料应在聘用单位公示后,再由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推荐,并提供近1年由我省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单位出具的无效)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人事关系非我省管辖的,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委托评审,经有委托资质的主管部门向省职改办提出委托申请,经省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推荐申报。

4.破格、转评的审批,由推荐单位严格按相关条件进行推荐申报,经各级主管部门、各级职改部门或省直用人单位审核后,报高评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受理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专业调整需转评申报本系列职称的,应先通过国家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原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晋升上一级职务时,与新岗位职责相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

5.申报人员应按鄂职改办〔2013〕134号文件要求,择优选取本人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水平成果的代表作进行申报,所填写的各类科研项目、获奖项目及论文数量,均不得超过申报条件文件规定数量的1.5倍,超过视为无效。

四、申报程序

2018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除《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外,不受理其他纸质材料。

(一)网上个人申报及单位推送

个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入口(http://59.175.218.203:8081/zcsb/),在网上完成个人账户注册并填报个人申报数据,推送至单位审核。

推荐单位同时进入以上栏目,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人必须认真填写审核、推荐意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

(二)逐级审核

各级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在网上按职称相关政策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推送给出版高评委会办公室,出版高评委会办公室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受理材料。

五、申报材料的内容

1.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责任编辑证书、聘任证书。

2.转评、破格审批表。

3.《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4. 2015、2016、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5.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水平的材料等。

7.任现职以来继续教育有关证明材料。

8.个人业务总结。

上述材料均在职称网上申报系统报送,年度考核登记表、责任编辑证、社保缴费证明、委托评审函等证明材料可在证件电子图片\其他证明材料中上传。

六、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材料、业绩成果等要严格把关,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凡在审查中发现报送材料不真实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12份,须用A3复印纸打印,经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可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hb.hrss.gov.cn )\专题专栏\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表格下载里下载打印,A3手册样式骑马订,手写填报,首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同时另递交近期免冠1寸照1张,供办证用。

(三)根据省职改办文件精神,今年共对三项材料进行了精简,申报人员申报时可不提交《单位公示证明》、《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公示环节是推荐单位必须程序,推荐(用人)单位按照省职改办文件要求,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查并公示。如果推荐(用人)单位未按要求公示的,出现问题实行倒查追责。

全省职称系统已建立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人员数据库,从今年起可实现合格成绩系统自动比对。职称系统保留“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上传端口,申报人员在网上可选择性提交。

学历、学位证书查验办法按照鄂职改办函〔2018〕22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对本人学历学位信息进行书面承诺,配合提供有效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存在不诚信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严格实行首审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职,造成假学历参评获取职称情形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七、申报受理

网上申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0月31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人事处613室(武昌黄鹂路39号)联系人:邱佳英

联系电话:027-68892438

八、评审费用

评审费用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承担,申报人员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附件: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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