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项目与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4.1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与内容
4.1.1 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概念
环境影响评价是在一项人类活动未开始之前对它将来在各个不同时期所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的预测与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
4.1.2 目的、原则
(1)目的:为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提供科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2)原则:目的性原则、整体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主导性原则、动态性原则、随机性原则。
4.1.3 内容
(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2)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结论。包括下列问题: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建设规模、性质;选址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环保要求;采取的防治措施经济上是否合理,技术上是否可行;是否需要再作进一步评价等。
4.1.4 环境影响评价预测方法
预测方法:定性分析法、定量分析法、类比方法。
4.1.5 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环境影响
(1)对周围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可能产生的影响,防范和减少这种影响的措施,最终不可避免的影响;
(2)对周围地区自然资源可能产生的影响,防范和减少这种影响的措施,最终不可避免的影响;
(3)对周围地区自然保护区等功能产生的影响,防范和减少这种影响的措施,最终不可避免的影响;
(4)各种污染物最终排放量,对周围大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5)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影响范围和程度;
(6)绿化措施,包括防护地带的防护林和建设区域的绿化;
(7)专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投资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