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请房地产估价师本人于通知后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领取证书(变更、续期、初始)通知
(2012-05-22)
下列房地产估价师变更、续期、初始工作已办结,请房地产估价师本人于通知后2个月内携带身份证来领取注册证书;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领取地点: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注册管理科。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