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安全案例分析 → (一)背景知识 → 3、分析方法 →(1)核事件评定程序
核事件评定程序
1. 检查是否与核安全或与放射性安全有关:工业事故;核事件
2. 有关事件需要分别考虑三个影响准则:
1 厂外影响准则
考虑电厂外的实际放射性影响:
释放的放射性总量
或公众个人所受照射量
厂外影响3--7级
2 厂内影响准则
包括三个方面:
放射性释放设施损坏程度
释放或迁移到厂内屏蔽薄弱地点
工作人员的剂量
厂内影响2--5级
3 纵深防御准则
考虑两个因素:
安全措施失效可能发生的最大后果
仍然有效的安全措施的数量及可靠性
纵深防御0--3级
3. 选取三者中定级最高者
核事件评定程序使用
实例说明:
由于违反规程,某工作人员的事故剂量超过规定年剂量值(50mSv),但是没有放射性向环境释放。
应用核事件评定程序,确定为下述级别:
准则1:无关(无释放)
准则2:2级(工作人员的事故剂量超过规定年剂量值)
准则3:1级 (违反规程)。
取这三个准则所定级别中的最高级别,则该事件定为2级。
各级的定义
厂外影响准则
7级:大量释放
放射性数量》1016Bq I--131.相当堆芯大部分储量(短、长寿命裂变产物混合物)。
有急性健康影响;大范围(几个国家)慢性影响;长期的环境后果。
6级:明显释放
放射性数量相当于1015--1016Bq I--131.
5级:有限释放
放射性数量相当于1014--1015Bq I--131.
4级:少量释放
最多厂外人员受到的剂量为几mSv.
3级:极少量释放
最多厂外人员受到的剂量为十分之几mSv.
厂内影响准则
5级:反应堆堆芯或辐射屏障的严重损坏
百分之几的燃料熔化或百分之几的堆芯储量已从燃料组件中释放出来
其它设施涉及厂内大量放射性释放 如,大规模临界事故、火灾、或爆炸。
4级:反应堆堆芯或辐射屏障的明显损坏,或工作人员受到致死性照射
任何燃料熔化或约1%堆芯储量从燃料组件中释放出来
其它设施有1015Bq放射性释放且无法返回适当储存区
一个或多个工作人员受到早期死亡的外部照射(5Gy)。
3级:严重的污染扩散,和/或一个工作人员受到急性健康影响的过量照射
一个或多个工作人员受到为1Gy照射
操作区的γ和中子总剂量率》50mSv/h事件
其它设施有1015Bq放射性释放且能返回适当储存区
2级:重大污染扩散和/或工作人员受到过量剂量照射
>50mSv
设计未考虑区域内出现相当数量放射性并要求采取纠正行动,相当数量:
1011Bq Ru--106 液体、或固体污染
1010Bq I--131 气体(限于建筑物内)
纵深防御准则
纵深防御是保守设计、质量保障、监督检查、缓解措施和安全文化的组合。 同时考虑:设备失效、人员差错、意外和灾害。
纵深防御准则分级取决于:
安全功能是否发挥作用;
安全系统的有效性。
保障核电厂安全的安全功能是:反应性控制;
放射性物质得到足够冷却;
放射性物质的包容。
按纵深防御准则分级两种方法:
1. 适用于:始发事件的进程已在安全分析中提供,可以对处理这些始发事件的安全系统可用性进行分析。适用在功率运行时发生的事件。
定级依据:处理事件安全系统的可用性;事件发生频率。
2. 适用于:安全问题要依据防止事件发生的系统和控制来作出评估;不能够对始发事件和安全系统的可用性分开进行评价 。一般是指有较常时间采取纠正行为的场合。处理这种事件的安全系统通常依靠行政措施,不是像功率运行时依靠自动快速动作的安全系统。
定级依据:已经丧失的安全保护层数目,以及事件的潜在严重性。
如:停堆期间的事件、乏燃料水池的事件、燃料装卸事件、违反排放规定等
按纵深防御准则分级的评定程序
1 根据始发事件和安全系统的评定程序(带功率运行的反应堆事件)
2 根据预防事故系统和行政控制措施的评定程序
低于1级事件:把1、2评定程序得不出较高级别的事件应该定义低于1级或0级。如:自动停堆过程正常;不影响核电厂安全和正常投入运行的安全系统误动作;各道屏障无明显性能恶化;计划定期检查或实验时发现冗余系统中单一故障或部件不可运行。
附加因素考虑:把1、2评定程序得出的定级提高一级的附加因素。
如:共因失效;规程问题;与安全文化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