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3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通知》(环核安中心函〔2013〕75号)要求,2013年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将于9月7日、8日两天举行,现将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各考区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时间和地点
各考区领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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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 取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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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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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考区
9月6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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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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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88396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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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考区
9月6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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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广州市天河路13号润粤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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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760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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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考区
9月6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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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试测评基地
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军转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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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8674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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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区
9月5日至6日
(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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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58号慧科大厦东区二层(乘坐地铁6号线至终点站海淀五路居,A口出站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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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8842630、 8884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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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务必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到各考区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
二、已通过现场审核报名的考生,请携带网上自主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考点领取考试缴费发票。
三、未经现场审核报名成功的考生,须现场进行考前资格审核。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和加盖考生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表(通过网上自主打印),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截止2002年12月31日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的证明材料。经现场审核通过后,可领取准考证和缴费发票。
环境保护部核安全执业资格注册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