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将污染物分为两类,其分类依据,及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的含义是什么?
四、污染物分类(分类的依据)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6】没有国家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应执行什么标准? 用什么原则控制其排放?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没有国家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废水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7】《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控制项目及分类是什么?
1. 控制项目及分类
根据污染的来源及性质,将污染物控制项目分为基本控制项目和选择控制项目两类。基本控制项目主要包括影响水环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一般处理工艺可以去除的常规污染物,以及部分一类污染物,共19项。选择控制项目包括对环境有较长期影响或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共计4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