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本标准将标准项目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
本标准项目共计109项,其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24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5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80项。
1.了解标准项目划分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①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适用于全国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
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
③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地表水水质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进行选择,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选择确定的特定项目作为基本项目的补充指标。
2.掌握水域功能和标准的分类;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对应地表水上述五类水域功能,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值分为五类,不同功能类别分为执行相应类别的标准值。水域功能类别高的标准值严于水域功能类别低的标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
地下水质量标准 例题:
1.掌握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2.掌握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把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
Ⅳ类-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适当处理后可做生活饮用水。
Ⅴ类-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例题:
1.《地下水质量标准》是依据( BCD ),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A.地下水的使用功能
B.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
C.人体健康基准值
D.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
2.Ⅲ类地下水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 ACD )。
A.工业用水
B.各种用途
C.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
D.农业用水
3.了解地下水水质监测的监测频率和监测项目;
(1)各地区应对地下水水质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方法按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执行。
(2)各地地下水监测部门,应在不同质量类别的地下水地域设立监测点进行水质监测,监测频率不得少于每年二次(丰、枯水期)
(3)监测项目为: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大肠菌群,以及反映本地区主要水质问题的其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