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精讲班第16讲讲义(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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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噪声预测
1.预测的基础资料:包括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和建筑布局、室外声波传播条件、气象参数及有关资料等。
1.1建设项目的声源资料:指声源种类(包括设备型号)与数量、各声源的噪声级与发声持续时间、声源的空间位置、声源的作用时间段。
1.2影响声波传播的各种参量:包括当地常年平均气温和平均湿度;树林、灌木等分布情况、地面覆盖情况(如草地等);风向、风速等;。
2.噪声源噪声级数据的获得
2.1噪声源噪声级数据包括:声压级(包括倍频带声压级)、A声级(包括最大A声级)、A声功率级、倍频带声功率级及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
2.2获得噪声源数据的两个途径:⑴类比测量法;⑵引用已有的数据。
首先考虑类比测量法。评价等级为一级,必须采用类比测量法;评价等级为二、三级,可引用已有的噪声源噪声级数据。
3.预测范围和预测点布设原则:⑴预测范围:噪声预测范围一般与所确定的噪声评价等级所规定的范围相同,也可稍大于评价范围。⑵预测点布设原则:A所有的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都应作为预测点。B为了便于绘制等声及图,可以用网格法确定预测点。网格的大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呈线状声源特征的情况,平行于线状声源走向的网格间距可大些(如100~300m),垂直于线状声源走向的网格间距可小些(如20~60m);对于建设项目包含呈点声源特征的情况,网格的大小一般在20mX20m~100mX100m范围。C评价范围内需要特别考虑的预测点。
4声源简化的条件和方法:在声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根据靠近声源某一位置(参考位置)处的已知声级来计算距声源较远处预测点的升级。在预测前需根据声源与预测点之间空间分布形式对声源简化成三类声源:点声源、线声源和面声源。⑴点声源确定原则:当声波波长比声源尺寸大得多或预测点离开生源的距离比声源本身尺寸大得多时,声源可做点声源处理,等效点声源位置在声源本身的中心。⑵线声源确定原则:当许多点声源连续分布在一条直线上时,可认为该声源是线状声源。⑶面声源状况的考虑:当声源体积较大(有长度有高度)声源声级较强时,在声源附近的一定距离内会出现距离变化而声级基本不变或变化微小时,可认为该环境处于面声源影响范围;当城市市区主干道周边高楼楼房建筑某一层附近出现垂直声场最大值时,可认为该层声环境受到主干道多条车道线声源叠加的影响。
5.户外声源声波在空气中传播引起声级衰减的主要因素: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声屏障(遮挡物)引起的衰减和大气引起的衰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