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
2.1熟悉地面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原则
⑴应能包括CP对周围地面水EI较显著的区域。⑵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进入天然水体后可能的达到水域功能质量标准要求的范围、污水排放量的大小、受纳水域的特点以及评价等级的高低来决定。⑶河流,需要考虑污水排放量大小、河流规模来确定排放口下游应调查的河段长度。⑷湖泊、水库、海湾,需考虑污水排放量的大小来确定调查半径或调查面积(以排污口为圆心,以调查半径为半径)。
2.2熟悉不同评价等级各类水域的调查时期
环境现状调查时期的要求:环境现状调查时期与水期(潮期)的划分相对应。⑴河流、河口、湖(库)按丰、平、枯水期划分。⑵海湾按大、小潮期划分。⑶北方地区可以划分冰封期和非冰封期。对于不同的评价等级,各类水域调查时期的要求不同。【注】⑴当调查区域面源污染严重,丰水期水质劣于枯水期时,一、二级评价的各类水域应调查丰水期。时间允许,三级评价也应调查丰水期。⑵冰封期较长的水域,且作为生活饮用水、食品加工用水的水源或渔业用水时,应调查冰封期的水质、水文情况。
2.3了解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与内容
1)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原则:⑴方法:应尽量向有关的水文测量和水质监测等部门收集现有资料,当资料不足时,应进行一定的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特别需要进行与水质调查同步的水文测量。⑵时期:一般情况,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在枯水期进行,必要时,其它时期(丰水期、平水期、冰封期等)可进行补充调查。⑶内容:水文测量的内容与拟采用的EI预测方法密切相关。在采用数学模式时应根据所选用的预测模式及应输入的水文特征值和环境水力学参数(迁移、扩散及混合系数等水质模式参数)的需要决定其内容。⑷频次:与水质调查同步进行的水文测量,原则上只在一个时期进行,它与水质调查的次数和天数不要求完全相同,在能准确求得所需水文要素和环境力学参数的前提下,尽量精简水文测量的次数和天数。
2)各类水域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
⑴河流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河流的规模决定,主要有:丰、平、枯水期的划分,河流平直及弯曲情况(如平直段长度及弯曲段的弯曲半径等),横断面、纵断面(坡度)、水位,水深、河宽、流量、流速及其分布、水温、糙率及泥沙含量等,丰水期有无分流漫滩,枯水期有无浅滩、沙洲和断流,北方河流还应了解结冰、封冻、解冻等现象。在采用河流水质数学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按照河流常用水质数学模式、河流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河网地区应调查各河段流向、流速、流量关系及其变化特点。
⑵感潮河口的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和河流的规模决定,其中除与河流相同的内容外,还有:感潮河段的范围,涨潮、落潮及平潮时的水位、水深、流向、流速及其分布,横断面、水面坡度以及潮间隙、潮差和历时等。在采用水质数学模式预测时,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河流规模照河口常用水质数学模式、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⑶湖(库)应根据评价等级、湖库的规模决定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其中主要有:湖泊水库的面积和形状,丰、平、枯水期的划分,流入、流出的水量,停留时间,水量的调度和贮量,湖泊、水库的水深,水温分层情况及水流状况(湖流的流向和流速,环流的流向、流速及稳定时间)等。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具体调查内容应根据评价的等级及湖库的规模按湖库水质数学模式和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⑷海湾水文调查与水文测量的内容应根据评价等级及海湾的特点选择下列全部或部分内容:海岸形状,海底地形,潮位及水深变化,潮流状况(大小潮循环期间的水流变化、平行于海岸线流动的落潮和涨潮),流入的河水流量、盐度和温度造成的分层情况,水温、波浪的情况以及内外海水的交换周期等。采用数学模式预测时,具体调查内容根据评价等级及海湾特点按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环境水力学参数等的需要决定。
2.4熟悉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及基本内容
1)点污染源调查的原则:⑴以搜集现有资料为主。⑵繁简程度根据评价级别及其与CP的关系而略有不同,评价级别较高且现有污染源与CP距离较近时应详细调查。
2)点污染源调查的基本内容:⑴排放特点:调查确定排放口的平、断面位置、排放方向、形式(分散或集中)。⑵排放数据:根据现有的实测数据、统计报表以及各厂矿的工艺路线等选定的主要水质参数,并调查现有的排放量、排放速度、排放浓度及其变化等。⑶用排水状况:主要调查取水量、用水量、循环水量及排水总量等。⑷废(污)水的处理状况:主要调查废(污)水的处理设备、处理效率、处理水量及水质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