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生报名成功后使用A4纸打印《资格审核表》,在规定位置粘贴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34mm×45mm)1张,经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干部)部门或档案存放部门审核后盖章;
持《资格审核表》、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下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上述证件均为原件),于2013年1月23日至25日到以下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审核单位 |
审核点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 |
丰台区职业技术学校 |
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一号 |
63808414 |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3年1月29日之前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试网,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方完成全部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