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一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
一、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面水环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 性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适用于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他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也可参照本导则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
地面水指存在于陆地表面的各种河流(包括河口)、湖泊、水库。考虑到地面 水与海洋之间的联系,在本导则中还包括了有关海湾(包括海岸带)的部分内容。
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为三级。对于不同级别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环 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等相应的技术要求有所不同。
低于第三级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条件的建设项目,不必进行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只要求进行简单的水环境影响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