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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重点(3)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重点(3)预览_复习资料  21.保证合同的内容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对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2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4.保证期间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或者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5.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26.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27.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

  28.抵押权人是指[债权人。

  29.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和不得作为抵押的财产的划分可以作为抵押物的财产不得作为抵押的财产 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土地所有权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30.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的内容:[主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证书]。

  31.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32.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33.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人未受清偿的,抵押权人可以通过[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拍卖抵押物]、[变卖抵押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现抵押权。

  3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规定可以是:[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5.[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

  36.合同担保方式中,既可以用当事人自己的财产又可以用第三人的财产作担保的方式是[质押]。

  37.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38.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39.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

  40.[权利质押]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

  41.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格优先受偿,这属于[留置]。

  42.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43.在担保方式中,比较强烈的担保方式是[留置]。

  44.留置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只能通过[依法行使]产生留置权。

  45.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

  46.如果[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债权,债权人有权行使留置。采集者退散

  47.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48.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49.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5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其生效日是指[实际交付定金之日]。

  51.勘察合同约定采用定金作为合同担保方式。当事人双方已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但发包人尚未支付定金时,该合同处于[成立但不生效]状态。

  52.建设工程的保证人一般是[银行]、[担保公司]。

  53.保证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l0%]。

  54.[预付款担保]是承包人提交的、为保证返还预付款的担保。

  55.预付款担保都是采用由[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提供。

  56.预付款保证的有效期为[从预付款支付之日起至发包人向承包人全部收回预付款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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