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从即日起,甘肃省将开展招投标有关规定清理工作。凡涉及到招投标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专门规范招投标以及有关内容涉及招投标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将纳入清理范围。
清理原则具体包括:在招投标规定中,如有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增加审批环节,以注册、登记、备案为名变相审批,干预当事人自主权,搞地方或行业保护,增加企业负担等规定,该修改的要修改,该废止的要废止;对容易导致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围标串标等行为的规定,予以修改或者废止。根据最终清理意见,将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修改、废止程序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