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4 房屋产别分类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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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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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
30
40
50
60
70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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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 私有房产
联营企业房产 股份制企业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产 涉外房产
其他房产 |
11
12
13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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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产
自管产
军产
部分产权 |
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建设或购买的房产 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构建的房产。 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指按照房改政策,职工个人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 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
表A5 房屋产别分类
分类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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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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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钢结构 |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
2 |
钢、钢筋混凝土结构 |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如一幢房屋一部分梁柱采用钢、钢筋混凝土构架建造。 |
3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
4 |
混合结构 |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
5 |
砖木结构 |
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 |
6 |
其他结构 |
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