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
一、招标资格与招标备案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一)招标资格
1.自行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2)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和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以上本单位的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人员,至少包括1名在本单位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3)有从事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的经验,并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招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委托招标:
(二)招标备案:
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1)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2)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和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经验、熟悉有关工程施工招标法律法规的工程技术、概预算及工程管理的专业人员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建设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招标人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二、确定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信息
(一)确定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是招标人在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2.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向不少于3家的承包商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3.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1)发布信息的方式不同。
(2)选择的范围不同。
(3)竞争的范围不同。
(4)公开的程度不同。
(5)时间和费用不同。
(二)发布招标信息: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
2.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或者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日期;
(7)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或资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