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注册咨询工程师
第一节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含义
为促进我国工程咨询队伍向国际高水平迈进,国家人事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1年12月颁发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正式确定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和执业制度。
一、我国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含义(熟悉)
按照人事部、国家发改委的有关规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是指通过考试或认定,合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证书》,经注册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的人员。
注意:我国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与国际上通称的“咨询工程师”的区别是:
国际上通称的咨询工程师是从事工程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包括:项目投资建设前期咨询;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咨询;工程监理等。
而我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职业定位是:以投资决策咨询为主,兼顾与投资相关的其他咨询业务和宏观经济建设决策咨询业务
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范围(掌握)
我国规定取得证书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可以在以下10个方面执业:
(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咨询;
(二)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咨询;
(三)经济建设专题咨询;
(四)投资机会研究;
(五)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七)工程项目评估;
(八)工程项目融资咨询、绩效追踪评价、后评价及培训咨询服务;
(九)工程项目招投标技术咨询;
(十)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工程咨询业务。
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权利(熟悉)
(一)主持项目咨询业务的权利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有依法主持受委托的工程咨询业务的权利。
其中,国家投资或政府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由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其工程咨询业务。
注册咨询工程师也可主持其他项目业主委托其单位的工程咨询业务。
(二)名称专有权利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名称只由取得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的人员专有,盗用该名称执业者,要承担法律责任。该名称已纳入国家工商专用名称保护的范围。
此外,名称权还保护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的自主知识产权。
咨询文本名称权是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主持完成的咨询文本名称,也是专有的。
(三)署名盖章的权利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对其所出具的咨询文本有署名盖章权,并具有法律效力,修改签章的咨询文本须经过本人同意。否则,就侵犯了注册咨询工程师的签名盖章权。
国家发改委统一设计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专用名章式样,由个人签署使用。
四、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义务(熟悉)
(一)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行业自律管理,维护国家、社会和业主利益;
2.客观、公正执业,保证工程咨询质量;
3.严格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单位、个人技术和经济秘密;
4.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
5.不得准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工程咨询业务。
(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为补充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应当履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