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多项选择题
1.BD
【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解体、破产。
(2)委托人自行实施或授意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
(3)委托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的知识点。
2.CDE
【解析】注销税务登记的时间限定是15天,而不是30天,选项A、B有误。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注销税务登记”的知识点。
3.BDE
【解析】选项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收入总额的确认”的知识点。
4.ABCD
【解析】选项E,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应该按照纳税人同类产品的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认收入,而不是以成本价格确认收入。注意选项C是指净损益转入本年利润,即将营业外收入或支出转入本年利润,不是指将固定资产清理转入本年利润,这个表述是正确。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涉税会计处理”的知识点。
5.CDE
【解析】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出口货物适用退税率计算。出口货物离岸价格( 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格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或受托方开具的),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格,企业应按实际离岸价格申报免、抵、退税,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增值税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核定。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免抵退税计算”的知识点。
6.AC
【解析】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1)年度发生的关联购销金额(来料加工业务按年度进出口报关价格计算)在2亿元人民币以下且其他关联交易金额(关联融通资金按利息收付金额计算)在4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上述金额不包括企业在年度内执行成本分摊协议或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
(2)关联交易属于执行预约定价安排所涉及的范围;
(3)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同期资料管理”的知识点。
7.BCE
【解析】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并不存在2000元的固定扣除标准;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个人独资企业税前可扣除项目”的知识点。
8.AD
【解析】选项B和C,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不含在计税依据中,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也不含在计税依据中。选项E,建筑安装企业向发包单位收取的误工费应计人应税营业额。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的知识点。
9.AB
【解析】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申请人死亡,须等待其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2)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复议机关暂时无法调查了解情况的;
(5)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处理的;
(6)案件的结果须以另一案件的审查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件尚未审结的;
(7)申请人请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被申请人正在履行的;
(8)其他应当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选项C给出的条件不全面,如果申请人的法人资格终止,尚未确定其权利义务承受人的,行政复议中止,如果确定了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行政复议终止;选项D、E,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税务代理关系的终止”的知识点。
10.BCDE
【解析】为了维持和增加房屋的使用功能或使房屋满足设计要求,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如给排水、采暖、消防、中央空调、电气及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电梯、地下停车场也应计入房产原值中。分体式空调不用计人房产原值。
【点评】本题主要考核“房产税计税依据”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