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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3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考务通知

国和网校  [2013-03-31 10:57:00 ]  【
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95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3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考试科目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报名条件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及程序

  1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缴费采取网上和现场缴费两种方式。报名时间:2013 年1月25日—2月25日,缴费时间1月25日—2月25日。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月25日—3月10日将考生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报考者需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进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考试报名表》。

  4、新考生及符合免试考生均需作资格审查,新考生携带已加盖单位公章的《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环评上岗证书原件到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于2013年2月25日-3月8日。地点:乌鲁木齐北京南路774号,科学院旁向小西沟方向100米。联系人:党新群、柳军荣 。联系电话:0991—3694196、3838802。审核通过后考生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到个人报名代办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续考考生:此类考生无需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凭往年的考试档案管理号网上报名、缴费即可。选择网上缴费的考生按网络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缴费完成后,点击“查询报名情况”查看缴费状态,只有在“缴费状态”中显示“考试中心已收到您考试费”字样才证明缴费成功,否则报名无效,将无法参加考试。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无需再向单位递交《考试报名表》,自留即可。选择现场缴费的续考考生携带《考试报名表》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单位的考生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联系电话:0991—4675201)。

  四、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3年5月25日---5月26日

  5月25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25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6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26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贴条为准。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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