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2019山西晋城公安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人)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山西省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必须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为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公安类院校毕业生必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0年11月9日至2001年11月9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其中,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一般性岗位。招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城市公安局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全额事业工作人员30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城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jcgov.gov.cn/rsks.asp)

2.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7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3.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8日12:00

资格初审由晋城市公安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1月17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

时间:2019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公安局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5.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11月23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9:00—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11月23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其转入一般性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一般性岗位。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9:00—12:00,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1月24日9:00—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9年11月24日17:00前查询,缴费时间为2019年11月24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7.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随后携带相关证件于2019年11月25日9:00—2019年11月26日17:00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8.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9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9:3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术咨询电话(0356—2199482)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认真核查准考证信息,如发现信息有误或其他细节存在疑问,请及时与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晋城市公安局联系,以免影响参加考试),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国和网校预祝广大招警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招警考试报名事宜、考试信息、培训信息,可拨打国和网校全国客服电话010-62983637,或登录国和网校官方网站www.gohoedu.com 。如果您感觉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点下面分享一下吧!
招警课程试听

招警相关文章

考试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