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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2019年度全市新闻出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9年度全市新闻出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市级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新闻出版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改办《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19〕158号)要求,为做好全市新闻、出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系列及材料报送

2019年组织开展新闻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和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材料于2019年10月30日前报送(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其中,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分片区组织,请申报对象按照片区划分进行申报。

(一)市委宣传部

负责全市新闻、出版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以及所在地相关单位的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材料报送地址:市委宣传部组织干部处(渝中区上清寺中山四路36号市委宣传部315室),邮编:400015联系人:廖萍,袁冶

联系电话:63895229,63895438(二)万州区委宣传部

负责万州区、开州区、梁平区、城口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的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材料报送地址:万州区委宣传部新闻科(万州区江南大道1号区委办公楼三楼315室),邮编:404000联系人:杨斌鑫 联系电话:58815958

(三)黔江区委宣传部

负责黔江区、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的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材料报送地址:黔江区委宣传部文艺出版科(黔江区正阳街道新城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8楼1858室),邮编:409000联系人:朱小蓉 联系电话:79222318

(四)涪陵区委宣传部

负责涪陵区、长寿区、南川区、武隆区、丰都县、垫江县的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材料报送地址:涪陵区委宣传部组织干部科(涪陵区太极大道71号区委办公楼五楼519室),邮编:408099联系人:刘运  联系电话:13609478853

(五)永川区委宣传部

负责永川区、江津区、合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县、荣昌区和万盛经开区的新闻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材料报送地址:永川区委宣传部(永川区人民大道191区政府办公楼三楼),邮编:402160联系人:刘章智 联系电话:49812699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一)新闻系列:符合《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6〕334号)规定,且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新闻类期刊和新闻类网站或媒体从事新闻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出版系列:符合《重庆市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6〕335号)规定,且在图书、期刊、电子音像、网络等出版单位中从事编辑(包括美术编辑、数字编辑、技术编辑)工作并取得责任编辑证的人员和校对人员;在报社、时政新闻类期刊社从事校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出版研究机构从事出版专业研究工作和在版权机构从事版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在新闻媒体单位、出版单位从事广告、发行等工作的各级经营管理人员不属于新闻、出版专业职称的申报范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对照《重庆市新闻专业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6〕334号)、《重庆市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6〕335号)相应的规定条件,以及《重庆市新闻、出版专业职称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并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需表格按照渝职改办〔2019〕158号文件要求填写(可在“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的“公告通知”栏下载电子版)。

(二)各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将本通知转发申报人阅知。严格实行首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查验、谁负责”,申报人所在单位负审查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或手续不齐备的,各单位应通知申请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请人逾期未补充完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各相关人员、单位务必对照渝职改办〔2006〕334号、335号文件规定开展申报工作,须正确区别申报条件与评审条件,申报条件为基本门槛,评审条件为评委评价参考条件。申报人须承诺达到申报条件方能申报。推荐单位须审核申报人达到申报条件,方能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

(四)对于不符合申报条件、不属于新闻、出版专业职称申报范围,以及未经公示、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根据渝职改办〔2019〕158号通知要求,取消论文破格申报条件;申报人任职时间的计算截至2019年12月31日。

(六)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应按通知要求及时领取申报评审材料,逾期未领取的,如有遗失,责任自负。《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表》1份须存入申报人人事档案、1份存入单位文书档案。

(七)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查、公示,申报材料签章、上报、受理,以及破格申报、流动人员职称申报、职称外语、计算机、学历学位查验诚信责任、申报评审纪律、申请复查等其他申报评审要求,按照渝职改办〔2019〕15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重庆市新闻、出版专业职称申报材料要求【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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