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HJ19-2011生态导则颁布后,早已听到有关敏感区识别的新说法,也有老师在授课时讲过,但出自权威部门书面表述的,目前只有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编写的,2012年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系列参考教材中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第169页,生态敏感区的敏感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第2号令)。作出如下解释:
(1)饮用水源保护区是水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不再作为生态敏感区;
(2)风景名胜区是为了游览而非绝对地保护,在不破坏其保护目标的前提下,还需要建设公路等附属设施;
(3)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是水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不再作为生态敏感区;
(4)基本农田保护区不作为重要生态敏感区,因为基本农田尽管很重要,但对其评价却非常简单;
(5)基本草原不作为重要生态敏感区,因为基本草原范围很广,但在建设项目生态影响的尺度上往往没有具体的划分,实际评价工作中难以操作;
(6)对于编制专题报告、有其他部门进行行政许可的相关内容,如土地预审、防洪评价、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压矿等涉及的河流源头区、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水土保持三区等,不作为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因为我国进行了水土保持三区的划分,全国的土地都应在三区范围内,这就意味着所有的评价都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这显然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