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3日至4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与时间为: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9月3日 |
上午8:30-11:30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下午14:00-17:00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9月4日 |
上午8:30-11:30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下午14:00-18:00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其中《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科目为客观题试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试卷,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在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时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指定区域内作答。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档案号是考生在该项考试中的关键识别标识,考生必须妥善保存好准考证并记住自己的档案号,以备下年度报名时使用。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考生须于2011年6月13日至6月30日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签订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并于下个工作日中午12时后上网查看照片审查结果。凡照片审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传照片;照片审查合格的,下载打印报名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因违反考试纪律,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提交报名信息(咨询电话:0551-2862409,3457905)。
各考区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后台进行照片审查工作,确保考生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考生根据规定的报考条件,携带有关报名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报考费,按属地原则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各市人社、质监部门于 7月6日前完成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并于7月7日前将《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市统计表》(附件1)报省人事考试院。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7月4日前将报名材料和报考费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 7月6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报考费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送省人事考试院。届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现场进行省直考区报考资格终审。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凡在报名审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即予取消报考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香港、澳门居民可按规定条件和程序申请参加本项考试。其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在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北京市关于2011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 国和网校预祝广大设备监理师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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