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城乡规划的公众参与
5.1 掌握城乡规划公众参与的要点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即是指公众参与规划的不同阶段和各个方面,其本质是要通过公众对规划制定和实施过程的参与,实现规划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合法化,使公众更好地理解规划政策及相关工作,更好地保证规划行为的公平、公正与效率,使规划能切实体现公众的利益要求,并确保规划工作的成功实施,符合城市规划作为公共政策的要求。公众参与是城市管制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城市管制的核心思想之一是利用“协调”的思想来解决问题,公平地讨论利益分配,平等地探讨社会发展问题。
规划师就是要在城市发展目标的引导下,对各类利益要求和发展趋向进行评价,通过对话、沟通、协商和谈判等途径,使各类利益要求都得到体现,并综合进一个完整的、统一的规划过程之中。但是,城市规划并不是一次性的行为,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要随城市的发展而不断调整。
公众参与规划时有以下的作用:满足市民自治的要求,进而促进民主的思想;不改变现存体制的原则下,鼓励市民去支持政府,以维持社会安定;通过参与,使市民更能接受政府的决定,以稳定民心,使市民对规划方案的实践采取更合作的态度;市民对政府的监督,确保政府维护"公共利益",不受 "特别利益"的影响;增加市民的信任,削弱市民的离心倾向,并且通过市民的反馈,使规划实践工作进行得更顺利。(参见4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