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和网校
注册环保工程师
专业考试| 专业基础| 公共基础|
首页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发动机与汽车环保新标准公布

发动机与汽车环保新标准公布

作者:编辑部小羽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时间:2012-12-06    浏览:

  12月5日,环保部发布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五标准的要求,相关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进口和销售计划。

  公告称,生产、进口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的企业,应按国五标准要求向环境保护部提出核准申请,并报送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计划、年度报告以及车辆识别代码(VIN)信息。环保部对通过审核的车型颁发环保型式核准证书。汽车生产企业须建立和完善环保生产一致性保证体系,切实加强生产过程环保达标管理、环保关键部件质量控制、车辆产品排放自检等工作,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稳定达到国五标准。

  环保部表示,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全面强化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环保监管。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撤销该车型的环保型式核准证书,并予以通报。

 

      国和网校预祝广大注册环保工程师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更多关于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报名事宜、考试信息、培训信息,可拨打国和网校全国客服电话400-010-6188,或登录国和网校官方网站www.gohoedu.com 。如果您感觉此文章对您有所帮助,请点下面分享一下吧!

注册环保工程师课程试听

注册环保工程师考试百宝箱
注册环保工程师免费试听

关于我们 | 付款方式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合作推广 | 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版权所有 (c) 2008 - 2012 国和网校 权所有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农大南路1号院硅谷亮城2号楼2层 邮编:100085 邮箱:gohoedu@163.com 京ICP备08010883号

客服热线:010-6298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