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经济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通知
2011年度经济师、造价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已到,请衡阳考区考生携带身份证到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602室)领取。
温馨提示:
1、依照有关规定,本着对考生负责的精神,各类执业资格证书请考生本人亲自领取,谢绝代领。
2、采用网上报名的考生请注意按要求传送清晰、格式正确的照片,以免领证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根据省人事考试院最新通知,考生补职称外语证书应先写出书面补证申请,到省级报刊登报声明遗失后才能办理,请各位考生妥善保管好证书;补执业资格证书须先到考试指导中心领取补证专用表格,登报声明遗失后才能办理。
5、各类证书的领取通知会在衡阳人事人才网(www.hyrs.gov.cn )及时发布,请密切关注。由于本中心证书繁多,对于已通过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及计算机、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请于公布领证日期起三个月内领取证书。
为服务考生,减少补订考试用书传递环节,考生可登录国和网校网上书店在线订购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教材及考试用书。
为帮助应考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应试能力,使考生在自学的基础上能较好地掌握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用书的内容,可参加国和网校组织的201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培训。
衡阳市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