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初步可行性研究
1.概念
对机会研究所选择的项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论证。
2.目的
判别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初步判断设想的项目是否有生命力,并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结论。
3.范围
不是所有的项目都需要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对投资机会研究所选择的较大或较复杂的项目,如果所掌握的基础数据对项目目标的可实现性的判断仍感不足时,应进行初步可行性研究,以避免直接进行详细可行性研究时花费较多、费时较长,而最终又判定项目不可行时所造成的损失。
4.内容
初步可行性研究的内容与详细可行性研究基本相同,但深度较浅。主要包括:项目目标及功能定位、市场需求研究、项目建设地点选择、项目方案构思、项目建设方案初步论证。
(三)可行性研究
1.概念
通过对项目的主要内容和配套条件,如市场需求、资源供应、建设规模、工艺路线、设备选型、环境影响、投资和融资等,从技术、经济、工程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并对项目建成以后可能取得的财务、经济效益及社会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该项目是否值得投资和如何进行建设的分析评价意见。
2.企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本要求
(1)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①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②项目建议书等相关文件;
③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部门发展规划,如江河流域开发治理规划、铁路公路路网规划、电力电网规划、森林开发规划等;
④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项目,应有经批准的矿产储量报告及矿产勘探报告等;
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⑥有关机构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等;
⑦拟建场址的自然、经济、社会概况等基础资料;
⑧合资、合作项目各方签订的协议或意向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