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运营成本费用估算与分析
(一)成本与费用的概念与种类
成本费用是项目生产运营中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的统称。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成本与费用的定义,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种耗费。
费用和成本是两个并行使用的概念,两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计算的是生产成本(或称制造成本、运营成本),而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三项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分别放在损益表中核算。在财务评价中,为了对生产运营期间的总费用一目了然,将这三项费用与生产成本合并为总成本费用。这是财务评价相对会计制度所做的不同处理,但并不会因此影响利润的计算。
(二)总成本费用
1.总成本费用构成与计算式
总成本费用是指在一定时期(项目评价中一般指一年)为生产和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财务评价中总成本费用的构成和计算通常由以下两种公式表达:
(1)制造成本加期间费用。
总成本费用=制造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其中:制造成本=直接材料费+直接燃料和动力费+直接工资+其他直接支出+制造费用
(2)生产要素估算法。
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外部提供的劳务及服务费+修理费+折旧费+摊销费+矿山维简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
例题:下列属于总成本费用的是( )。
A.人工工资及福利费;B.矿山维简费;C.其他费用 ;D.外部提供的劳务及服务费;E.以上都不对。答案:A、B、C、D
分析:总成本费用=外购原材料、燃料及动力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外部提供的劳务及服务费+修理费+折旧费+矿山维简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摊销费
2.总成本费用各分项的估算要点
下边以第二个总成本费用构成公式为例,分步说明总成本费用各分项的估算要点。
(1)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费估算。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费的估算需要以下基础数据:
①相关专业所提出的外购原材料和燃料动力年耗用量。
②选定价格体系下的预测价格,应按入库价格计算,即到厂价格并考虑途库耗。
③适用的增值税率,以便估算进项税额。
(2)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估算。按照第二个总成本费用构成公式估算时,所采用的人数为项目全部定员。
确定单位人工工资及福利费时需考虑以下因素:
①项目性质。主要是要看项目是内资项目还是外商投资项目。
②项目地点。工资水平随地域的不同会有差异。
③原企业工资水平。
④行业特点。
⑤平均工资或分档工资。
例题: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内资项目要按规定计算占工资总额14%的福利费,而外商投资项目无此规定;B.不同地域的工资水平也有差别;
C.对于依托老厂建设的项目,一般来说,在确定单位人工工资及福利费时客观上不需要考虑原企业工资水平;
D.不同行业工资水平会有差别;E.不能采用分档工资。 答案:C、E
分析:对于依托老厂建设的项目,在确定单位人工工资及福利费时客观上需要将原企业工资水平作为参照系。可以采用分档工资。
(3)固定资产原值和折旧费估算。
①固定资产和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计算折旧,需要先计算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原值是指项目投产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按规定由投资形成固定资产的部分,主要有: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建筑工程费、工器具费)、待摊投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部分,即除按规定计入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以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
按照第二个总成本费用构成公式估算总成本费用时,在折旧计算中需要的是项目全部固定资产原值。
②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磨损,其价值损失通常是通过提取折旧的方式得以补偿。财税制度允许企业逐年提取固定资产折旧,符合税法的折旧费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一般采用直线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原称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工作量法又分两种,一是按行驶里程计算折旧;二是按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税法也允许采用某些快速折旧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净残值率可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由企业自行确定,但与所采用的折旧方法无关。项目评价中一般应按税法明确规定的分类折旧年限,也可按行业规定的综合折旧年限。
上述各种方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例:购买一计算机,原价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元,折旧年限为5年,则预计净残值率=1000÷10000=10%,
年折旧率=(1-10%)÷5×100%=18%,按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10000×18%=1800元。
b.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又分两种,一是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二是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计算公式如下:
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应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例:购买一计算机,原价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元,折旧年限为5年,则年折旧率=2÷5×100%=40%,第一年折旧额=10000×40%=4000元,残值为6000元,第二年折旧额=6000×40%=2400元,残值为3600元,第三年折旧额=3600×40%=1440元,残值为2160元,第四年折旧额=第五年折旧额=(2160-1000)÷2=580元。一定要注意:应在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例:购买一计算机,原价10000元,预计净残值为1000元,折旧年限为5年,则总的折旧年限=1+2+3+4+5=15年。
第一年折旧率=5÷15×100%=33.33%,第一年折旧额=(10000-1000)×33.33%=3000元,
第二年折旧率=4÷15×100%=26.67%,第二年折旧额=9000×26.67%=2400元,
第三年折旧率=3÷15×100%=20%,第三年折旧额=9000×20%=1800元,
第四年折旧率=2÷15×100%=13.33%,第四年折旧额=9000×13.33%=1200元,
第五年折旧率=1÷15×100%=6.67%,第五年折旧额=9000×6.67%=600元。
可见在上述几种折旧方法中,按年限平均法计算的各年折旧率和年折旧额都相同;而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各年折旧率虽相同,但年折旧额因按固定资产净值计算,故逐年变小;按年数总和法进行计算,虽按原值进行计算,但因各年折旧率逐渐变小,故年折旧额也逐年变小。但无论按哪种方法计算,只要折旧年限相同,所取净残值率也相同,在设定的折旧年限内,总折旧额是相同的。只是按后两种方法,在折旧年限前期折旧额大,以后逐年变小,故称快速折旧或加速折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