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财务费用估算。
财务费用系指企业为筹集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在项目的财务评价中,一般只考虑利息支出。利息支出的估算包括长期借款利息(即建设投资借款在投产后需支付的利息)、用于流动资金的借款利息和短期借款利息三部分。
①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系指对建设期间借款余额(含未支付的建设期利息)应在生产期支付的利息,有等额还本付息方式、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和最大能力还本方式三种计算利息的方法可供选择。偿还能力主要包括可以用于还款的折旧费、摊销费以及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后的所得税后利润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扣除储备基金、职工奖励与福利基金和企业发展基金)。
各种还本付息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偿还本金的数额按最大偿还能力计算,每年支付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支付利息=年初本金累计×年利率
以上公式中的年初本金累计应包括未偿还的建设期利息。
②用于流动资金的借款利息。
流动资金借款从本质上说应归类为长期借款,但目前有些企业往往有可能与银行达成共识,按年终偿还,下年初再借的方式处理,并按一年期利率计息。财务评价中可以根据情况选用适宜的利率。流动资金借款利息一般按当年流动资金借款额乘以相应的借款年利率计算。
财务评价中对流动资金的借款偿还一般设定在计算期最后一年,也可在还完长期借款后安排。
③短期借款利息。
项目评价中的短期借款系指生产运营期间为了资金的临时需要而发生的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数额应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中有所反映,其利息应计入总成本费用表的财务费用中。计算短期借款利息所采用利率一般为一年期利率。短期借款的偿还按照随借随还的原则处理,即当年借款尽可能于下年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