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熟悉我国的土地制度、房地产市场与住房供给体系
3.2.1 我国的土地制度
中国特色的两种制度: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用途管理制度。
现在中国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
1949年以前中国实行土地私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经过20世纪50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城市土地收归国有,长期以来对城市土地基本上实行无偿和无限期使用的制度。从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开始进行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是土地制度改革的第一步,城市土地使用权的各级市场就是在明晰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的。目前以市场途径获取城市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土地出让、缴纳土地使用费、合作经营(土地折价入股)等方式。
由于改革的渐进性及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城市土地使用 "双轨制",目前城市土地配置与使用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状态,无论是从产权划分还是使用方式上都存在着制度约束不一致的现象。加强城市土地使用的规划与管理,保持土地一级市场供需总量的相对平衡,使 "双轨制"尽快并入商品化轨道,放开和搞活土地二、三级市场;健全地使用管理法规,规范市场行为等等都是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所必须采取的对策。
3.2.2 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和住房供给体系
(1)城市住房的供需市场
1)供给方面
住房的供给多种多样,分类也多种多样。按产权情况,可分为公有、私有;按使用情况,可分为自用、租用等;按座落区位,可分为郊区、市中心区等;按建筑类型,可分为独立式、联立式、公寓式等;亦可按面积及居室多少、建成时间的早晚等分类。
住房供给及分类的多样性意味着并不存在着一个统一的住房市场,而是多种不相同又相关联的市场和次级市场相组合。
住房市场的特性是在短期内供给非常缺乏弹性,设计建造新住宅所需要的时间使得价格变化和扩大房屋数量之间有着无法避免的滞延。
此外,公有福利性住房部分的存在也影响着商品住房的供给市场。由于公有住房的供应不受市场机制的驱动,而取决于政府的筹资能力和政治决策,使得住房的市场运行更加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特征。
2)需求方面
影响住房消费需求的因素主要有家庭收入情况、家庭人口构成、传统的居住文化等。住房需求所存在与一般商品不同点还在于它的投资价值。
(2)中国城市住房制度
城市住房制度是国家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政策和方法总和,是城市住房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是整个国家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建国后直至1978年,我国城市住房制度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低租金、分配制、福利型。住宅建设由国家单一投资,排斥了市场机制的作用;难以形成住宅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加上长期忽视住宅建设在人民生活中的作用,投资得不到保障,因此城市住房问题越来越严重。
改革以后,国家对住宅投资体制进行了改革,城市住宅建设量逐年增多,住房短缺的矛盾有所缓解,但仍与世界平均水平有相当的差距。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将住房作为职工和居民生活消费结构中的组成部分,改变劳动报酬中的货币和住宅实物二元化方式,形成房产供需的市场化机制,以价格信号而不是行政手段来影响供需市场双方的行为。
城镇住房的改革在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实质性启动,在地方进行了广泛的试点改革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1994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城镇住房改革的若干规定》标志着房改工作的全面开展。目前的城市住房改革措施的基本思路有三:推行住宅公积金制度;公有住宅租金改革;出售公有住房。1998年,国务院又进一步作出了停止实物分房的决定。房改促进了住房市场的发育,市场机制已在有效地调节住房的供应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