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了解在地面水EI预测中物理模型法、类比调查法和专业判断法的适用条件
⑴物理模型法:物理模型在地面水EI预测中主要指水工模型。水工模型法定量性较高,再现性较好,能反映出比较复杂的地面水环境的水力特证和污染物迁移的物理过程,但需要有合适的试验场所和条件以及必要的基础数据,制作这种模型需要较多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水工模型法只适用于解决个别特定问题或有现成模型可资利用的情况。水工模型应根据相似准则设计。
在无法利用数学模式法预测,而评价级别比较高的,对预测要求比较严时,应用此方法。
⑵类比法:只能做半定量或定性预测。对三级评价或二级评价的个别情况(如对地面水EI较小的水质参数或在地面水环境中迁移转化过程复杂而其影响又不太大的水质参数),由于评价时间短、无法取得足够的数据,不能利用数学模式法或物理型法预测CP的EI时可采用此法。CP对地面水环境的某些影响,如感官性状、有害物质在底泥中的累积释放等,目前尚无实用的定量预测方法,可以采用类比调查法。
预测对象与类比调查对象之间应满足下要求: ①两者地面水环境的水力、水文条件和水质状况类似;②两者的某种EI来源应具有相同的性质,其强度应比较接近或成比例关系。
⑶专业判断法:只能做定性预测。CP对地面水环境的某些影响(如感官性状,有毒物质在底泥中的累积和释放等)以及某些过程(如pH值的沿程恢复过程)等,目前尚无实用的定量预测方法,这种情况,当没有条件进行类比调查法时,可以采用专业判断法。
评价等级为三级且CP的某些EI不大而预测又费时费力时也可以采用此法预测。
3.6掌握河流、海域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此处只讲适用条件)
⑴河流完全混合模型:c=(cPQp+chQh)/(Qp+Qh)
式中:c—污水与河水混合后的浓度,mg/L;cP—排放口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mg/L;Qp—排放口处的废水排放量,m3/s。ch—河流上游某污染物的浓度,mg/L;Qh—河流来水流量,m3/s。
适用条件:①河流充分混合段;②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恒定流动;④废水连续稳定排放(同时满足)
⑵河流一维稳态模式(托马斯模式):c=c0·exp[-(K1+K3)x/(86400u)] (单独使用最高)
式中:c—计算断面的污染物浓度,mg/L;c0—初始浓度,mg/L;K1—耗氧系数,1/d;K3—污染物的沉降系数,1/d;x—从计算初始点到下游计算断面的距离,m;u—河流流速,m/s。
适用条件:①河流充分混合段;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恒定流动;④废水连续稳定排放。
对于持久性污染物,在沉降作用明显的河流中,可以用综合消减系数K替代上式中的(K1+K3)来预测污染物浓度的沿程变化
⑶河流二维稳态混合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平直、断面形状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②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恒定流动;④连续稳定排放;⑤对于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采用相应的衰减模式。
⑷河流二维稳态混合累积流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弯曲河流、断面形状不规则河流混合过程段;②持久性污染物;③河流为恒定流动;④连续稳定排放;⑤对于非持久性污染物,需采用相应的衰减模式。
⑸S—P(斯特里特—菲利浦)模式的适用条件:①河流充分混合段;②污染物为耗氧性有机污染物;③需要预测河流溶解氧状态;④河流为恒定流动;⑤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
⑹河流混合过程段与水质模式选择:预测范围内的河段分为充分混合段、混合过程段和上游河段。
①充分混合段指污染物浓度在断面上均匀分布的河段。当断面上任意一点的浓度与断面平均浓度之差<平均浓度的5%时,可以认为达到均匀分布。需采用一维模式或零维模式预测断面平均水质。②混合过程段指排放口下游达到充分混合以前的河段。需采用二维或三维模式预测断面平均水质。③上游河段排放口上游的河段。大、中河流一、二级评价,且排放口下游3~5㎞以内有集中取水点或其他特别重要的EP目标时,均应采用二维模式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L=(0.4B-0.6a)Bu/(0.058H+0.0065B)(gHi) 1/2
式中:L—混合过程段长度,m;B—河流宽度,m;a—排放口距岸边的距离,m;u—河流断面平均流速,m/s;H—平均水深,m;g—重力加速度,9.81 m/s2;i—河流坡度,%。
3.7熟悉湖泊、水库、海湾水质数学模式的适用条件
1)常用湖泊(水库)水质模式与适用条件
⑴湖泊完全混合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小湖(库);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④预测需反映随时间的变化时采用动态模式,只需反映长期平均浓度时采用平衡模式。
⑵湖泊推流衰减模式的适用条件:①大湖、无风条件;②非持久性污染物;③污染物连续稳定排放。
2)常用海湾水质预测模式与适用条件
持久性污染物:⑴一、二级建议采用ADI潮流模式计算流场,采用ADI水质模式预测水质;也可以采用特征理论潮流模式计算流场,采用特征理论水质模式预测水质,其中Mx,My的确定也可以采用爱—兰法。⑵三级建议采用约—新模式。
3.8熟悉地面水EI预测点布设的原则。预测点的布设应根据受纳水体和CP的特点、评价等级以及当地的EP要求确定。⑴环境现状监测点应作为预测点。⑵水文特征和水质急剧变化处、水域功能改变处、重要水工建筑物(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预测点。⑶当需要预测河流混合过程段的水质时,应在该段河流中布设若干预测点。
3.9了解面源EI预测的一般原则
⑴面源类型:CP面源主要有水土流失面源、堆积物面源(露天堆放原料、燃料、废渣、废弃物等以及垃圾堆放场因冲刷和淋溶而产生的面源)和降尘面源(大气降尘直接落于水体而产生的面源)。
⑵原则:①矿山开发项目应预测其生产运行阶段和服务期满后的面源EI。建设过程是否预测视具体情况而定。②某些CP(如冶炼、火力发电、初级建筑材料的生产)露天堆放的原料、燃料、废渣、废弃物(下称为堆积物)较多。应预测其堆积物面源的EI。③某些CP(如水泥、化工、火力发电)向大气排放的降尘较多。距离CP较近且要求保持Ⅰ~Ⅲ类水质的湖(库)、河流,应预测其降尘面源的EI。④水土流失面源和堆积面源主要考虑一定时期内(如1a)全部降雨所产生的影响,也可以考虑一次降雨所产生的影响。一次降雨应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降雨类型和EP要求选择。所选择的降雨应能反映产生面源的一般情况,通常其降雨频率不宜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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